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祭奠谁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杀”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剥夺生命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设立专家组成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曾表示:“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侵华日军滔天罪行中最典型的一例,但南京不是全部。日本帝国主义染指我国,最早可追溯到1874年侵略台湾,此后一直到1945年宣布投降,日寇在中华大地肆虐,烧杀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其间被日军屠杀的都应成为公祭对象。”
2014年上线的国家公祭网,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更是抚慰民心、顺应民意的措施,同时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是中国与世界更好的在沟通,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南京大屠sha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不仅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反对战争,珍爱和平!是全球人民共同所需要的,任何战争为一己私欲,只会危害民众!设立国家公祭日还能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
国家公祭日是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尊重,是对生命的敬畏。而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也表明抽象的国家已经拟人化,国家的意志、信念和情感,正与普通人情相融,因此,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表明国家政局的世俗化、平民化,体现了政局文明的进步,也是对至今拒不承认侵华战争的日本有力的拷问。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开始的日子。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此前,在12月13日,有地方性的纪念活动,比如在南京,全市会拉响警报。
2014年2月27日,通过会议经表决,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制定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2014年2月27日,通过会议,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目前已成为国际惯例。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公祭当天,国家元首、议会议长、各大党派领袖都到场献花圈,并公开发表讲话。同时,公众的参与度也相当高,参加公祭的人数少则万人以上,多则10多万人。会议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更是扶慰民心、顺应民意的措施,同时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是中国与世界更好地再沟通,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就如欧洲一年一度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死难者一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以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