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2023年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中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2.4是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确认和巩固作用: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限制和规范作用: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