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口号,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金瑞国介绍,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题为“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自信自强”,主场城市活动将于6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活动由国家文物局、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大学等承办。主场城市活动围绕主题主线,聚焦典型宣传,开展遴选推介。遗产日当天将邀请文化文物战线典型代表作主题讲述,举办“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自信自强”主题论坛、第三届文物科技创新论坛,公布第一批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名单、中华文物新媒体传播精品项目名单、第五届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名单,启动东坡文物主题游径建设试点。国家文物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汉字中国:方正之间的中华文明展”也将开幕。同期还将举办“丹青记忆 守望家园——中国文化遗产美术展”线上展览、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展演大赛等系列配套活动。
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介绍了第三届文物科技创新论坛情况。论坛以“文物保护与价值阐释科技创新成果及应用”为主题,围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从中华文明探源研究、青藏高原古代人群与气候变化,墓葬壁画、石窟寺、金属文物、纸质文物保护,深海考古专用AUV、数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13个方面进行学术报告、成果展示及海报交流,普及文物科技成果,更好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事业支撑引领作用。
四川省文物局局长介绍,四川成都作为主办城市,将围绕主题推出“中国有三苏——眉山苏氏的家国情怀”主题展,举行邛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仪式。遗产日当天,四川省文博单位还将举办文物展览、博物馆研学、文物鉴定、文博知识讲座、经典诵读、文艺展演等500余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为公众献上一场文化盛宴。
除主场城市系列活动外,在国家文物局倡导下,各地文物部门、文博单位将组织开展7200余项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线上线下活动,展现文博行业特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据了解,自200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文化遗产日”以来(2017年起调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文物系统高度重视,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物展示传播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文物、珍爱文物的浓厚氛围。
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2023年6月10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通知提出,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主题为“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
口号包括:
1.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提升保护传承水平
2.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守护共有精神家园
3.讲好中国非遗故事 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4.深化非遗保护理念 展示中国保护经验
5.可持续发展 非遗同行
各地可根据具体活动情况选用相关口号开展宣传,也可增加体现本地特色的口号。
通知指出,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重点活动为“全国非遗曲艺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周年活动”以及“云游非遗·影像展”。
此外,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策划举办相关活动,引导广大民众畅享非遗购、探访非遗味、共赴非遗游。活动包括“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进景区看非遗”等。
通知要求,举办活动应主题鲜明,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方式,提升传播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0世纪90年代,一直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冯骥才就提出:希望中国也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确定一个“文化遗产日”。2005年7月,郑孝燮等11名专家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倡议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2005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定义,以下各项为“自然遗产”:
1、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