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字后会遇到的麻烦,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改名字后会遇到的麻烦
1、手续麻烦:小孩改名的手续很多,给孩子二次改名,需要亲自去公安机关申请,并更改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等名字信息;
2、影响工作:孩子二次改名后可能会对生活、工作等产生影响,比如银行卡的绑定,或者对个人履历情况产生影响等;
3、影响毕业:学校毕业信息很难更改,如果孩子将来大学毕业,毕业证上的名字代表了个人的学历,改名后可能会遇到大学毕业证无法变更的情况,必须提供与变更姓名有关的证明,一旦发生证、名不符的情况,就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1、写更名申请;
2、领取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_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_局户籍部门签字,如果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5、_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