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儿女长大,某些朋友就会因为一些个人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名,由于成年人改名字会涉及到学籍和其他相关信息的更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申请成功后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改名申请成功后流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民_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_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当18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我将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的规定: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变更姓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社区_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需到场收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