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登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到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区经办机构修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后办理社保卡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改名后办理社保卡流程
1. 准备材料:准备好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变更后的姓名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法院判决书等)、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姓名变更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
3. 等待审批:户籍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姓名变更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会更新户口本上的姓名信息。
4. 社保卡姓名变更:在户口本姓名变更完成后,携带户口本和社保卡原件,前往社保卡所在地的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姓名变更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
5. 更新社保卡信息:社保卡所在地的社保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变更后的姓名信息更新到社保卡上。
1、参与职工社保的改名信息变更,需要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提交给所在公司的人事处,并以此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
2、单位持该表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3、在更名申请提交受理完成之后,本人则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服务网点办理更换社保卡业务即可。
4、若是参与居民社保和灵活就业的人员,则需要本人携带有关证件自行去社保局办理,所需资料与上述相同。
对个人社保信息进行修改的,当事人应该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者是提供身份证给单位人事,如果更改过身份证的名字,有的地方还要提供户口地派出所的更名证明才能改的。
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