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字护照变更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改名字护照变更流程
1、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护照申请表格、本人身份证明、原护照、更名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相关文件;
2、可以在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官方网站上下载护照申请表格,填写完成后签名并加盖本人手印;
3、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提前预约,建议提前查询相关规定并预约;
4、等待审批,出入境管理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如果通过审批,会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照相和指纹采集等程序。如果未通过审批,需要按照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材料或修改申请;
5、领取新护照。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新护照,并将原护照交回给出入境管理机构。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贴有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张;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关系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证件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并制作完毕。注意事项:我国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其改名字手续也是不同的。若是已满十八周岁,可以本人自行办理。但如果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如果改名人已经就业,则改名后要将所有的记录进行更改,包括学位证、毕业证、社保卡、公积金卡、结婚证、离婚证、护照等。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1.写明父母、子女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姓名的意思表示、变更的新姓名、变更理由、依据等主要内容;
3.写明时间,由双方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