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成人申请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成人申请改名字流程
1、去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
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户口本,以及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3、派出所改名字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4、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
5、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6、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7、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成人可以改名以一次为限,但未规定几岁后不得改名字。
《姓名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等等。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民族良俗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宗教教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改名字不需要钱,改名字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权利,一般这种情况是不会收费的,因为不需要工本费,但是如果身份证也需要换名字的,那么则需要交更换身份证的费用,一般是20元。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
2. 必须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 更改的姓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