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和签证是一套的,除非是你的护照过期新办了护照。新护照和旧护照同时使用可以使用就护照为过期的签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字护照办理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改名字护照办理流程
1、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护照申请表格、本人身份证明、原护照、更名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相关文件;
2、可以在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官方网站上下载护照申请表格,填写完成后签名并加盖本人手印;
3、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提前预约,建议提前查询相关规定并预约;
4、等待审批,出入境管理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如果通过审批,会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照相和指纹采集等程序。如果未通过审批,需要按照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材料或修改申请;
5、领取新护照。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新护照,并将原护照交回给出入境管理机构。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贴有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张;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关系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证件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并制作完毕。注意事项:我国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其改名字手续也是不同的。若是已满十八周岁,可以本人自行办理。但如果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如果改名人已经就业,则改名后要将所有的记录进行更改,包括学位证、毕业证、社保卡、公积金卡、结婚证、离婚证、护照等。
护照过期了不需要重新办理,只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新护照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