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功更改的名字也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二十岁后改名字手续,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二十岁后改名字手续
(一)写更名申请
(二)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三)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_签字,所长签字;
(四)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五)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六)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七)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_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一)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二)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三)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