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改名字只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结婚证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结婚证改名字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二)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三)审批申请: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五)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可以改名字的。
1、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有工作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2、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
3、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
4、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不会失效。但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名字是必须一致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一般材料齐全,当场可以补发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