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父母离异后子女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父母离异后子女改名字流程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小孩改姓的处理: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真的要改,有以下步骤:
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8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
只要是合理的情况下,没有更改姓名次数的限制。法律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1、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2、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3、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4、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5、名字粗俗、怪异的;
6、名字难认、难写的;
7、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8、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