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特别是对于年龄比较大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想改名字就一定要有适当的理由才行,那么有哪些改名字的理由是可以采取的呢,小孩子改名字的话比成人更容易。小编整理了“改名字理由都有哪些呢”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成年人改名的原因有哪些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况的。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使用生僻字来起名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起名方式,因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会给人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而且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时候,也不易于打出来,虽然现在公安部门的字库已经很完善了,但在其他的部门或者地方,还是不能显示出来。这样的情况比较多,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那必然会给孩子入户时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也会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人际给我们带来很多的麻烦,严重时还会影响人的成功运,所以这时候想改名字的时候,可以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为理由来申请改名。
2、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身份证是我们的身份象征,户口本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致的话,会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会给我们班里学历证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造成麻烦,所以这也是申请改名字的最佳理由。
3、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
身份证上的名字和自身名字有出入,且不是自身所造成的,也可以申请该名字,毕竟身份证和自身名字不相符,对自身的社交也有不利的影响,工作和生活都有大大的不便,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改名字的。
4、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名字有谐音会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和歧义,并引起被人嘲弄的尴尬情况,还会容易成为别人的笑柄,产生滑稽的效果。在申请改名的理由中,以谐音产生歧义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这种理由也是申请改名字的最佳理由之一。
改名字申请需要审批5天。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目前公安部门的字库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来,但在其他部门的电脑上,却只能以拼音或者来代替。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
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显,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
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
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现在年轻人基本上不按族谱来取名,免不了会发生和祖上重名的现象。名字和祖辈上的人的名字重名。经过核实清楚后,一般也会帮对方办理。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离婚后需要给孩子改名的也不少,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过。
6、有特殊情况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况,比如对于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也会准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