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后意味着结婚证上的姓名没有对应,此时需要当事人携带有关的材料,比如新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原来申请结婚登记和发放结婚证的民政局更换结婚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后结婚证变更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改名后结婚证变更流程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名字是必须一致的。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在办理结婚证更名手续时,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
1.需要提供变更前后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因为姓名变更而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还需要提供_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3.需要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并提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4.如果有收养关系变更的情况,还需要提供收养证。
领完结婚证可以改名字。
1、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有工作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2、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
3、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
4、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1、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2、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