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是一种常见的行为,有时人们会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考虑而选择改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字写申请用什么理由合适,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目前_部门的字库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来,但在其他部门的电脑上,却只能以拼音或者来代替。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
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显,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
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
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现在年轻人基本上不按族谱来取名,免不了会发生和祖上重名的现象。名字和祖辈上的人的名字重名。_经过核实清楚后,一般也会帮对方办理。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离婚后需要给孩子改名的也不少,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过。
6、有特殊情况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况,比如对于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只要证明材料齐全,_机关也会准予变更。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
改名字需到户口所在区_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改姓名材料准备:
1、本人年满16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2、本人未满16岁时,需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3、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1、姓氏不能乱改。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应该: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2、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适用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3、改名要谨慎。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4、公民行使姓名权作为一项民事活动,不管是姓氏还是名字的选取,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