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一个人的代号,也是一个人留就给他人的第一印象,所以很多父母对于自己孩子的名字是否有好的寓意,是否好听或者是否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都非常的重视。来看看1周岁改名字流程怎么样吧。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①写更名申请
②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学校单位街道都可以)
③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④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⑤公证
⑥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⑦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